行程特色
Itinerary features
★ 精华景点
梦幻黄山+九华祈福+礼仪古徽州,篁岭晒秋+新安江百里画廊
★精选酒店,一次旅行多重体验
入住 4 晚商务酒店
★4 大特色餐
臭鳜鱼餐、徽州喜宴、三宝宴、霸王宴
★品质保证
体贴细微:独立成团+全程 1 站购物
暖心赠送: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
参考航班:ZH8947 惠州--合肥 14:40 16:40
ZH8948 合肥--惠州 11:40 13:50
参考航班:HO1880惠州--合肥 07:40 09:40
HO1879 合肥 --惠州 09:25 11:35
行程简表 Itinerary summary
- 早餐:不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 早餐: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含
- 早餐:含
- 午餐:含
- 晚餐:含
- 早餐: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服务标准 Service Standard
1.【交通】含出发地-惠州机场往返接送;惠州-合肥往返机票;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
2.【酒店】5 晚酒店标间。其中包含 3 晚黄山市商务度假酒店,2 晚合肥商务酒店,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三人间 或加床、如产生单房差请客人自补 元/人;
3.【用餐】酒店含早,7 正餐(正餐餐标 20 元);升级正餐 1 臭鳜鱼宴+1 徽州喜宴,其余不含正餐自理,或可交 由导游统一安排。正餐不用不退。
4.【景点】行程所列景点门票(小交通及个人自费项目自理)
5.【导游】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6.【其他】已代购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保险最高赔额 30 万元/人;未成年人 0 岁—未满 10 周岁最高赔额 10 万 元/人,10 周岁—18 周岁最高赔额 20 万元/人;70 周岁—99 周岁老人最高赔额 15 万元/人。(提示:保险公司对 3 岁以下和 70 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如要参团须签定免责申明,并且有正常成年人带领方可参团;)
7.【儿童】年龄 12 周岁(不含)以下,只含车费、正餐半餐费和导服,不含景区门票及小交通,不含床位,产生 的其它费用敬请自理。 备注:景区 1.2 米以下不收门票,如超过 1.2 米以上门票自理,占床与否大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告知;一般 12 周岁以下不超过 1.2 米的按儿童报名,超过 12 周岁身高超过 1.2 米以上的和大人收费一样。
8. 【购物】全程只进一个玉石博物馆(120 分钟,自愿消费绝无强制)行程中的徽茶文化博物馆为黄山特产品茶不 计购物店。
不含费用 Excluding expenses
1、必消景交及费用:
景区小交通:黄山景区往返交通车:38 元/人(必须产生)
篁岭上下索道:130元/人 (必须产生)
黄山缆车:黄山上行玉屏索道 90 元/人、黄山下行云谷索道 80 元/人
新安江百里画廊游船:60 元/人(自愿自理)
2、景区门票差价
黄山景区 65 周岁以上免票,60-64 周岁补门票 95 元/人,60 周岁以下补门票 190 元/人
宏村景区 65 周岁以上免票,60-64 周岁补门票 52 元/人,60 周岁以下补门票 70 元/人
2. 单房差、计划外的费用。
3. 游客在当地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其它项目。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航空意外保险,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报名要求 Entry Requirements
超过 65 周岁的需由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参团旅游免责协议书》!超过 70 周岁的需有家人或亲友陪 伴出行并签署《参团旅游免责协议书》;75 以上暂不接待,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 病等突发性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证件要求】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 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失信人),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 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 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特别说明】 1、请注意行程中的每一条温馨提示,请注意各景区张贴的游览须知。 2、行程中停车加水、上厕所、用餐后、上车前均为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时间请自行负责自身人生安全及财产安全。 3、景区公交交通及景区的配套设施设备的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范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相关主管 部门反映。
【备注说明】 1.本行程门票费用(不含自费景点)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 周岁以上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 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 2.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因客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承担; 3.此线路不接受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 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免费开放景点,如因政策性关闭或预约问题不能参观不作退款和任何赔偿; 5.本公司会于出发前 7 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不做另外赔偿; 【温馨提示】
(其他事宜以订团后出团通知为准)
1、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做出适当调整,节假日期间及景区旺季会出现堵车、套车、景区 餐厅等场所拥挤等现象排队等候等请游客谅解及配合。
2、行程中不含自由活动时私人消费及餐费、小交通费及缆车索道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因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门票均已按照折扣价格核算,军官教师等特殊职业证件及老人儿童等按景区规定的折扣后退还给 客人(提示:环保车、电瓶车、索道其费用不在退还门票之内,请理解!)
4、早餐酒店包含,不用不退。(若出现单男或单女请自行补房差或者调住三人间,调住不了客人自行承担费用;)
5、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请参团游客务必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组团社必须提醒客人);如因客人原因造 成无法上火车或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6、在旅游行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气、堵车、延误)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 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 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
7、我社对于 18 岁以下和 60 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若因自身有病史未提前告知旅行社,发生意外地接社不承担责任。 如果因游客自身原因遗失贵重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和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 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8、游客不得私自离团;我社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私自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如因特 殊原因离团,客人必须给导游签离团申请书,待我社确认后方可离团;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和我社无关;
9、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火车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如火车、飞机等大交通出现延误、晚点或游客自身原因产生晚 点状况,我社概不负责。
10.若游客在旅游时产生纠纷及其它事项、我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或旅游条例执行,及相关规定处理!
安全告知 purchase agreement
(一)60 岁以上老年旅游者:
您报名参加的是为普通旅游者设计的旅行团(非老年团),行程中的安排及提供的服务标准 都无法达到老年团所要求的标准,故通常 60 周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普通团队的旅游。从旅游线 路来看,老年旅游者不适宜选择高海拔、快节奏、长途跋涉的线路,应选择平缓、休闲的旅游线 路。
75 周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报名参团,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旅游。为 了保障老年旅游者的安全,请老年旅游者仔细阅读行程,并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慎重考虑是否合 适参加本线路的旅游。经旅行社解释后执意参团者,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旅行社积极协 助解决问题,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活动不排除存在潜在风险;70 周岁—99 周岁老人的旅游 意外保险最高赔额为 15 万元/人。
疾病不属于旅游意外保险的赔付范畴(急性病除外,具体情况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条款执行)。
已仔细阅读告知书,本人确认参团。客人签名:
游客签名: 日期:
(二)孕妇、患疾病旅游者须知: 因旅游线路的多样化、复杂性、及旅行社工作人员无法进行一对一的服务等原因,对患有高血压、 冠心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肺心病、哮喘、严重贫血、四肢活动不便、眼疾、重感冒患者以及 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旅游者,不适宜参加团队旅游,为了保障你们的安全,建议不参 加普通旅行团。除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一定不能参团外,其他疾病患者经旅行社解释后执意参 团的,请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在有年轻健康者陪同的前提下参加旅游;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旅行社积 极协助解决问题,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购物协议 Other notes
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购物及加点补充协议
出团日期: 年 月 日
由 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的旅行团,委托 旅行社有限公司安 排当地的住宿、用餐、游览景点、旅游购物等地接事宜。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经旅游者的要求及与旅行社 双方协商一致,现经游客与组团旅行社协商同意于 年 月 日安排购物点购物及参与 自费项目,特制定此旅游购物及加点补充协议 ,现委托 地接社在履行该团地接 合同时予以安排。
购物点购物价格可能与市场略有差异请游客慎重选择。
温馨提醒:行程内的所有购物场所和自费游览活动均本着游客自愿消费的原则,无任何强制消费。
1、在旅行社定点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以后 30 天内,发现存在质量 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材、饮品除外)
2. 此协议经游客同意自愿签订一式两份,此补充协议是游客与旅行社双方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 各持一份,具备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或手印)
日期:
已仔细阅读告知书,本人确认参团。客人签名:
游客签名: 日期: